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现启动 欧乐影视
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按照《 欧乐影视
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为:2023级和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名额:上级下达 欧乐影视
总名额为37人,按学院学生人数比例下达 欧乐影视
推荐名额2人。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参评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未受处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科学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且通过考核,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正常,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延期状态。
2.在参评学年至少参加过社会实践、学术会议汇报、志愿服务、文体比赛、无偿献血等其中一项;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加权成绩在当届本学院本专业研究生中排名在前50%,大学英语 CET6 成绩在 425 分(含)以上;参评学年为第二学年的参评者原则上要求至少取得《 欧乐影视
科研分级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分级认定的一项(不含其他级),或取得本学科其他可以证明个人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重大成果;参评学年为第一学年的参评者原则上应已取得科研成果。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学生于9月16日中午12点前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欧乐影视
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电子版(原件扫描件)和纸质版(原件复印件),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提交至 欧乐影视
114办公室甄老师。
(二)学院初审
1.学院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2.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学院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30日上报推荐名单。
(三)学校评审
1.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评审对名单进行审核,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北京市学生资助部门审核。
欧乐影视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