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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乐影视 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做好 欧乐影视 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根据《 欧乐影视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物院发〔202532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 欧乐影视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

推免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 欧乐影视 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免遴选工作。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

长:韩嵩、续杨

副组长:姜涛

员:甄姿、尹洁婷、沈丛丛、陶丽、鞠红梅、齐凤华。

监督员:金仁浩

2.学院成立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实施推免生成果的审核鉴定、组织有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加分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答辩,重点审核科研成果的个人贡献等工作。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院长助理、教授代表、硕士生导师代表共5人组成,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

长:姜涛

员:尹洁婷、鞠红梅、齐凤华、陶丽。

三、推免范围

符合《实施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的2022级应用统计学专业、2022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生有资格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出国留学和就业的学生请勿申请推免。

推免实行个人申请制,有资格参加推免的学生如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四、名额分配及推免和递补方案

1.名额分配

欧乐影视 2025年推免名额共3名。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具体分配如下:

应用统计学专业2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1人。

2.推荐及递补方案

推荐人选依据专业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名进行推荐。如需递补,专业名额内按专业排名递补。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不能递补入围。

如某专业无学生符合推免条件或需递补时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学生,则空余的推免名额由另一专业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名进行推荐。

五、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依据《实施办法》的第十一条办法计算。科研成果加分、竞赛获奖加分、其他加分依据《实施办法》的第十二条有关规定计算。

如遇多名(两名及以上)综合评价成绩并列,首先以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课程成绩)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序在前;如课程成绩仍相同,则计算2022级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数学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特色课的加权平均分,分数高者排序在前。

六、工作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当年关于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制定工作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学校审定。

2.学院向本科四年级学生发放相应通知,并解读学院的实施细则。

3.学生个人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申请和相关支撑材料。如提交时间超过时间节点,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推免。

4.对于存在附加分中创新与科研能力的学生,由学院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组织进行成果审核、答辩,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5.学院计算综合评价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6.学院根据最终排名情况,按照学院名额,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免试保研候选人名单并公示、上报。推荐人选如有放弃,则按推免递补方案进行推荐。

七、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学生个人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 欧乐影视 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承诺书》《 欧乐影视 推免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学生用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压缩后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后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术论文提交要求:论文全文及期刊封面、目录等PDF文件,在线发表链接。

发明专利提交要求:发明专利证书PDF版(专利号清晰)。

竞赛获奖提交要求:获奖证书PDF文件,官网公示链接或公示截图。

其他加分提交要求:服兵役的加分申请需提供学校武装部证明纸质版证明材料PDF文件。国际组织实习加分申请需提供相关组织出具的实习证明的PDF文件。

学生未按时提交推免材料或提交推免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愿放弃。

八、答辩方案

学院定于97日开展成果审核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人应对于科研成果、竞赛成果主要内容及本人开展的工作进行陈述,时间3分钟,之后由评委进行提问。

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每位专家均需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专家须独立、客观、公正审核科研成果的个人贡献。答辩人须获得答辩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答辩结果公示2个自然日。

九、公示及申诉

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

如对答辩结果、推荐人选及排序情况有异议,请与学院进行联系反馈。

联系电话:89535765(公示期间9:00-11:0014:00-16: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其他

本工作细则由 欧乐影视 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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